儿子已成家有妻子 但为限制民事能力的人 这种情况下父母还是儿子的监护人吗-宋鑫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儿子已成家有妻子,但为限制民事能力的人,这种情况下父母还是儿子的监护人吗”,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您儿子虽然已经成家,但他仍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的确定是遵循法定顺序的。

在这个法定顺序中,父母是排在子女之前的监护人候选。也就是说,在您儿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如果他的父母仍然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那么父母是有资格并且按照法定顺序应当担任其监护人的。

当然,这里也涉及到其他可能的监护人,比如子女的配偶(在您儿子的情况下即其妻子)、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这些监护人的确定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需要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等。

具体到您儿子的情况,如果他的父母仍然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比如父母明确表示不愿意担任监护人,或者存在其他更合适的监护人等),父母是应当担任其监护人的。即使儿子已经成家,这并不影响父母作为其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和地位。

综上所述,针对您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您儿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如果他的父母仍然健在且具备监护能力,那么父母仍然是他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