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还在使用吗-宋媛媛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经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仍然有效并正常使用。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说明:

  1. 法律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经历了两次修正:

    •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
    •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再次修正了部分条款。
      修正后的法律文本至今有效,未被废止或替代。
  2. 适用范围
    该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需就其全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则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3. 核心内容
    法律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等核心规则。例如:

    • 基本税率为25%;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适用20%的优惠税率;
    •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税。
  4. 配套法规
    为细化法律实施,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如税收优惠政策通知、纳税申报指引等)。这些配套文件与法律共同构成企业所得税的完整制度体系。

总结:当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仍以2018年修正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为依据,企业需按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若您有具体税务问题(如税收优惠适用、跨境税务处理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法律条文和实务经验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