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否构成虚开发票罪-于言午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经济纠纷

单位确实可以构成虚开发票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即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单位可以成为虚开发票罪的犯罪主体。

二、单位构成虚开发票罪的条件

  1. 主体要求:

    • 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均可成为虚开发票罪的犯罪主体。
  2. 行为特征:

    • 单位实施了虚开发票的行为,这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等四种情形。
    • 虚开发票的行为必须是无真实交易或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这是虚开发票罪的核心特征。
  3. 情节严重:

    • 虚开发票的数量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通常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累计票面金额达到40万元以上可视为情节严重,但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异。
    • 虚开发票行为导致了国家税收损失较大、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或造成了其他单位、个人重大经济损失等后果,也被视为情节严重。
  4. 主观故意:

    • 单位必须主观上故意为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虚开发票,仍然积极实施。过失不构成此罪。

三、单位犯罪的法律后果

  1. 对单位的处罚:

    • 单位犯虚开发票罪的,将对单位判处罚金。
  2.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 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还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 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确定,包括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实际案例与注意事项

  • 实际案例:

    • 例如,某公司为了降低税负,授意财务部门虚开发票,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均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罪,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 注意事项:

    • 在认定单位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时,应严格审查其行为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特别是要查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以及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
    •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开发票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单位确实可以构成虚开发票罪,并且一旦构成此罪,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