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登记婚姻(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分开时,调解书可以参照以下要点来撰写,但需注意,此类调解书更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记录,并不具备法律上婚姻解除的效力(因为未登记婚姻本身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直接保护),但可以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起到一定的证明和约束作用:
调解书基本框架与内容
标题与双方信息
调解背景与目的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其他约定
签字与日期
示例调解书片段
同居关系解除及财产、子女抚养调解书
男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
鉴于双方曾于XXXX年XX月起开始同居生活,现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决定分开,并就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 一、财产分割
1. 位于XXXXXXXX的房产一套,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2. 双方名下的存款共计XX万元,按男方XX%、女方XX%的比例分割。
...(其他财产分割条款)
## 二、子女抚养
1. 双方子女XXX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
2. 男方享有每月两次的探视权,具体时间为每月的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
...(其他子女抚养条款)
## 三、其他约定
1. 双方承诺对同居期间的隐私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调解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男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女方签字: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见证人(如有):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重要提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