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骨折开车本身不必然导致交警罚款,但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是否违反交通法规。以下分情况说明:
骨折未影响驾驶能力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若骨折部位未影响肢体正常操作(如腿部骨折但驾驶自动挡车辆且能安全踩刹车/油门,或手臂骨折但能稳固握方向盘),且驾驶过程中无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交警通常不会仅因骨折本身罚款。但需注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驾驶员有义务确保自身身体状况符合安全驾驶要求。若交警认为骨折可能影响驾驶安全(如疼痛导致操作失误),可能要求停车检查或暂扣驾驶证。
骨折导致驾驶能力受限
若骨折直接影响驾驶操作(如腿部骨折无法正常踩踏板、手臂骨折无法转向),则属于“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的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交警可处20-200元罚款,并可能暂扣驾驶证直至身体恢复。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还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未按规定申报身体条件变化
若驾驶员已取得驾驶证,但骨折后未按规定向车管所申报身体条件变化(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5条要求),交警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处200-500元罚款,并可能吊销驾驶证。
建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骨折部位、交警处罚依据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