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连续休半个月年假能扣绩效吗-李林华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劳动纠纷

员工在连续休半个月年假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扣除其绩效工资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第五十一条进一步指出,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年休假作为法定休假日之一,劳动者在此期间应享受正常工资待遇,这自然包括了绩效工资。
  2.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且年休假期间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再次强调了年休假期间工资的不可扣减性。
  3.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 第十一条明确,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同样适用于实行绩效工资制的职工。

二、绩效工资的性质与发放原则

绩效工资是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其发放应与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而非出勤情况。职工在年休假期间虽然未提供劳动,但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自然包括了绩效工资。

三、特殊情况与维权途径

  1. 特殊情况:

    •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般情况下年休假期间不能扣除绩效工资,但如果职工存在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特定情形(如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等),则可能影响其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然而,这并不改变年休假期间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可扣减的基本原则。
  2. 维权途径:

    • 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休年假期间扣除了绩效工资,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纠正不合理做法。
    • 协商不成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 在必要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与建议

休年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期间不应被扣除绩效工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用人单位非法扣减绩效工资的情况,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劳动者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明确约定工资构成和发放方式,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