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评级标准全称-张家玺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侵权纠纷

您好,关于人身损害伤残评级标准的全称,这主要取决于伤残的具体情形和适用范围。一般来说,最常见且权威的标准有两个:

  1.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这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标准,它适用于除职工工伤以外的所有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这包括交通事故受伤、故意伤害受伤、劳务关系中雇员受伤等各类人身损害案件。
    • 该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它综合考虑了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医疗和护理依赖程度,以及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进行致残程度等级的判定。
  2.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 这个标准专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就会依据此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它同样将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并综合考虑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四个方面进行评定。

在进行人身损害评残时,务必明确致伤原因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以确定适用的鉴定标准。同时,选择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评残,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