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账清属于劳动法哪条哪款-陈俊如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劳动纠纷

“人走账清”这一原则,在劳动法领域中确实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必须及时结清所有劳动报酬。虽然这一原则并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直接以“人走账清”的字样出现,但其精神与具体规定却紧密相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出发,该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权益之一。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另一方,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一规定为“人走账清”原则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了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获得其应得的报酬。

其次,具体到工资支付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条款直接体现了“人走账清”的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必须一次性结清所有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不得有任何拖欠或克扣。

此外,从财务结算的角度来看,“人走账清”原则也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对双方的财务往来进行清算。这包括劳动者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报销费用、借款等,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核对,并按照规定进行结算。这一原则体现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确保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人走账清”原则,未能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或进行财务清算,劳动者有权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和解;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罚;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人走账清”原则在劳动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保障。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员工离职时及时结清所有劳动报酬和财务往来,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