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被执行怎么解除-王稼林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劳动纠纷

若被执行人没有工作,要解除执行措施,关键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以下为具体分析:

  1.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主动履行:即便没有工作,若有一定积蓄或其他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可主动联系法院或申请执行人,将相应财产变现后用于清偿债务。例如,被执行人有一套闲置房产,可通过合法途径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债务。一旦债务全部清偿,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执行,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系列执行措施,如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扣押的财产等。
    • 分期履行:如果一次性履行全部义务存在困难,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预期(如即将找到工作、有租金收入等),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履行。在达成书面分期履行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按照协议约定逐步偿还债务。在按协议履行过程中,法院一般不会采取过于严厉的执行措施,待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执行程序终结,相关执行措施解除。
  2.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 协商和解内容:被执行人可以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尝试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内容可以包括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部分债务、以其他财产或权益抵债等多种方式。例如,被执行人虽然没有工作,但拥有一些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以这些物品抵偿部分债务,剩余债务分期偿还。
    • 法院确认和解协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需将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确认。法院会对和解协议的合法性、自愿性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无误后,会裁定中止执行程序。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法院一般不会继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执行措施随之解除;若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3. 通过法律程序提出异议或申请

    • 执行异议:如果被执行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如法院超标的查封、冻结财产等,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撤销或改正相应的执行行为,这可能间接导致部分执行措施的解除。
    • 申请撤销执行案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生效法律文书存在错误,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若再审后原生效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撤销执行案件,从而解除所有执行措施。但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并且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