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父母双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魏修立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赡养老人父母双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已经有所提高。具体来说,如果您是独生子女,那么您每月可以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您是非独生子女,那么您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分摊方式:

  1. 均摊:非独生子女之间可以选择均摊的方式,即每人每月扣除1000元(在3000元总额度内平均分配,但实际每人不超过1500元,此处理解为均摊时每人实际扣除额可能因人数不同而有所调整,但总额不超过3000元,且每人不超过1500元,最简单情况是两人则每人1500元,三人则每人1000元,以此类推,但实际操作中需确保每人不超过1500元)。不过,更准确的表述应为,非独生子女需共同分摊3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500元,具体分摊比例或金额可由赡养人之间协商确定。

  2. 约定分摊:非独生子女之间也可以约定分摊的方式,即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赡养能力,协商确定每人每月的扣除额度,但总额仍为3000元,且每人不超过1500元。

  3. 指定分摊:被赡养人(即老人)也可以指定分摊的方式,即指定某个或某些子女享受更多的扣除额度,但同样需要满足总额3000元且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条件。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注意事项:

  • 如果您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那么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如果您对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额度有调整,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 纳税人应当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殊情况说明: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如岳父母或公公婆婆)。
  • 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且兄弟姐妹中有人无赡养父母的能力,也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的3000元扣除额度。仍需按照上述分摊方式进行扣除。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