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国家赔偿可以复议吗-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行政纠纷

行政国家赔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赔偿与行政复议的关联及复议的适用情况

  1. 一并提起复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他们有权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这种方式简化了程序,使得赔偿问题能够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得到一并解决。
    • 例如,若某企业因市场监管部门违法吊销营业执照而遭受经济损失,该企业可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吊销决定的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若复议机关认定吊销行为违法,在撤销决定的同时,应责令市场监管部门给予企业相应赔偿。
  2. 单独提起复议(特定条件下):

    • 如果赔偿请求人选择单独就行政赔偿提出请求,且赔偿义务机关为下级行政机关(如县级或市级政府部门),那么赔偿请求人可以在对赔偿决定有异议时,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例如,若某县公安局作出了不予赔偿的决定,申请人可以向市公安局或该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二、不可复议的情况

  1. 赔偿义务机关为高级别行政机关:

    • 若赔偿义务机关属于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等高级别行政机关,其作出的赔偿决定通常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此类情形下,申请人应通过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诉等途径寻求救济。
  2. 非行政行为引发的赔偿争议:

    • 对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造成的司法侵权行为,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规定的刑事赔偿程序处理,而非通过行政复议解决。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选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当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时,赔偿请求人可以选择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行政赔偿问题在特定条件下既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四、法律建议

  • 在处理行政赔偿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 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有异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应该赔偿却没有赔偿,赔偿请求人应在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错过期限但有正当理由,可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提出申请)。同时,也要注意法律、法规对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否有特别规定,并依照那些特别规定来办理。

综上所述,行政国家赔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复议的,但具体能否复议取决于赔偿义务机关的层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