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已满十八周岁还能不能跟父母要学费生活费”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通常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于已满十八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他们通常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对于已满十八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也就是说,父母没有法律上的必须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父母为子女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等费用,往往是基于亲情和道德上的考虑。这种支付行为是自愿的,并非法定义务,也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如果父母经济条件允许,且愿意继续支持子女完成学业,那么这是值得鼓励和赞赏的。但如果父母经济条件有限,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支付,子女也应该理解和尊重父母的选择。
对于您个人而言,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我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勤工俭学等方式来筹措学费和生活费。这些方式不仅可以帮助您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以锻炼您的独立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您也应该积极与父母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期望,但也要尊重他们的决定和选择。
总之,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法律上并没有要求父母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强制权利。父母是否继续支付这些费用,主要取决于他们的经济条件和自愿程度。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学会自立自强,积极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