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程序再审实体判决不得上诉的法律规定-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行政纠纷

结论:小额诉讼程序再审实体判决后,当事人通常不得上诉,这是由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制所决定的。但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获得救济,不过再审判决、裁定仍然是终局的,不得再次上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一审终审制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若标的额符合法定标准(通常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实行一审终审。

  2. 立法目的: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旨在通过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耗费。一审终审制的实施,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确保案件能够迅速得到处理,避免冗长的诉讼过程。

二、再审实体判决不得上诉的原因

  1. 一审终审的制度设计: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意味着判决或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这是小额诉讼程序高效性、便捷性的重要体现。

  2. 维护司法权威和稳定性:判决、裁定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于维护司法秩序至关重要。如果允许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再审判决、裁定再次上诉,将可能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特定情形下的救济途径

  1. 再审申请:尽管小额诉讼程序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审,但在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情况下,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等,当事人仍有可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获得救济。此时,当事人需要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会裁定再审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 再审判决、裁定的终局性: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进入再审程序,所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仍然是终局的,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这是为了维护司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避免案件陷入无限循环的诉讼过程中。

四、实际建议

  1. 谨慎行使诉讼权利:由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高效性和便捷性设计,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应充分评估案件情况,确保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时间耗费。

  2. 积极准备证据: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准备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以便法院能够迅速作出判决。

  3. 了解再审条件:虽然小额诉讼程序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审,但当事人仍应了解再审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在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情况下及时寻求救济。

作为赵芳律师,我建议你在面对小额诉讼程序时,应充分了解其特点和规定,谨慎行使诉讼权利,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