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以让罪犯游街示众么-张孝全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游街示众是违法的,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权利,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违法性

  1. 侵犯人格尊严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游街示众这种公开羞辱的方式,无疑是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也明确强调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游街示众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2. 违背无罪推定原则:

    • 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应被视为无罪。游街示众可能会在社会上造成其“已被定罪”的先入为主印象,这不仅损害了犯罪嫌疑人的名誉,还可能影响其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获得公正审判。
  3. 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旨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游街示众破坏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干扰了司法秩序,与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的人权保障目标相悖。

二、对特殊情况的考量

  • 尽管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存在因罪犯行为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而需要公开教育公众的情况,但这绝不能成为游街示众的合法理由。任何形式的公开惩戒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不侵犯罪犯的人格权。

三、综合分析与指导意义

  • 游街示众不仅违法,而且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它可能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破坏法治社会的建设。
  • 司法机关应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尊重和保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人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共同营造一个公正、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
  • 对于任何涉嫌违法的游街示众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无论是在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游街示众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尊严和权利,遵守法律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公正、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