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目的是撒谎和我借钱 还了一点 算不算诈骗-刘毅律师|法行宝
2026-04-15 刑事辩护

结论: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仅凭“开始目的是撒谎借钱,还了一点”这一简单描述来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节、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分析。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阐述:

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角度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一开始借钱时就打算不归还,或者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大量借款,且借款后用于挥霍、赌博等非法活动,导致无法偿还,那么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只是因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编造理由借款,且借款后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和行动,那么一般不能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在你描述的情况中,行为人开始目的是撒谎借钱,这符合虚构事实的行为特征。但如果被害人是在充分了解行为人真实情况的基础上,自愿出借资金,且行为人后续的还款行为也表明其并非完全不想归还,那么可能不构成诈骗罪中的“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这一要件。
  3. 数额方面:诈骗罪要求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行为人骗取的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但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

从还款行为对诈骗罪认定的影响角度分析

行为人还了一点钱这一情节,对诈骗罪的认定有一定影响:

  1. 如果还款行为表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借款后,虽然一开始是撒谎,但后续积极努力还款,且还款金额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较大,或者有明确的还款计划和行动,那么可以认为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2. 如果还款行为只是行为人为了掩盖诈骗行为而采取的手段:例如,行为人借款后,只还了一小部分钱,目的是让被害人放松警惕,继续相信其有还款能力,从而继续出借资金或者不追究其责任,而实际上行为人根本没有还款的意愿和能力,那么这种还款行为不能改变其诈骗的性质,仍然可能构成诈骗罪。

法律建议

  1. 收集证据:如果你怀疑自己遭遇了诈骗,应当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行为人的行为和你的损失情况。
  2. 及时报警:如果证据充分,且你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 咨询律师: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帮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