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有什么不同-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行政纠纷

国家赔偿法中的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1. 赔偿义务机关不同

    • 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例如,若县公安局违法扣押车辆导致损害,则由县公安局负责赔偿。
    • 刑事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根据错误行为发生的阶段确定。例如,错误拘留由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负责;错误逮捕由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负责;再审改判无罪或作无罪处理时,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负责。
  2. 引起赔偿的行为性质不同

    • 行政赔偿:基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例如,违法的行政处罚(如乱罚款、滥吊销许可证)、违法的行政强制措施(如非法查封、扣押)等。
    • 刑事赔偿:基于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例如,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等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况。
  3. 赔偿范围不同

    • 行政赔偿:
      • 人身权:涵盖违法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殴打虐待致伤致死、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等。
      • 财产权:涉及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
    • 刑事赔偿:
      • 人身权:包括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刑讯逼供致伤致死、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等。
      • 财产权:主要涉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以及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执行的情况。
  4. 赔偿程序不同

    • 行政赔偿:
      • 通常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若对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 流程:申请→机关决定→复议/诉讼。
    • 刑事赔偿:
      • 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若逾期未决、决定不予赔偿或对数额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司法赔偿特有的“确认”环节)。复议后仍不服的,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司法赔偿。
      • 流程:申请→机关决定→复议→司法赔偿(最终救济)。
  5. 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差异

    • 行政赔偿:采用违法归责原则,即只要行政行为违法且造成损害,无论主观是否有过错均需赔偿。受害人需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例如,交警违规扣车致损,即使无故意仍需赔偿。
    • 刑事赔偿:采用结果归责为主、违法归责为辅的原则,强调损害结果与司法行为的直接关联性。部分情形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看守所致人伤亡)。例如,嫌疑人被刑讯逼供致死,无需证明司法机关有过错即可获赔。
  6. 赔偿范围和标准差异

    • 行政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如财产损失、医疗费)和间接损失(如可得利益损失),但间接损失赔偿较为严格。例如,企业因违法查封停产停业,可主张利润损失。
    • 刑事赔偿:以直接损失为主,一般不赔偿间接损失。但对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例如,被错误羁押30天,按日均工资标准赔偿。
  7. 程序启动与期限差异

    • 行政赔偿: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2年内提出请求。
    • 刑事赔偿:需在侵权行为被确认违法后2年内提出(如再审改判无罪后2年内)。

总结对比表:

**项目** **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 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 根据错误阶段确定的司法机关
行为性质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 司法机关刑事诉讼错误
赔偿范围 直接+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较严格) 主要直接损失
处理程序 申请→机关决定→复议/诉讼 申请→机关决定→复议→司法赔偿
归责原则 违法归责 结果归责为主,违法归责为辅
启动期限 知道权利受损起2年 确认违法后2年

在实际操作中,应准确判断并适用相应的赔偿制度和程序,以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