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保证金通常会被没收,且可能面临重新计算取保候审期限、变更强制措施或数罪并罚等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 保证金的没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包括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逮捕)。
关键点:
- 若新犯罪行为与原案件无关,保证金必然没收;
- 若新犯罪行为与原案件存在关联(如串供、毁灭证据等),除没收保证金外,还可能直接撤销取保候审并逮捕。
- 取保候审的撤销与强制措施变更
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犯罪,公安机关会立即撤销原取保候审决定,并根据新犯罪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采取逮捕、监视居住等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例外情形:
- 若新犯罪情节轻微(如危险驾驶罪),且原案件社会危险性较低,可能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但需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 若新犯罪涉及暴力、团伙犯罪等重大情节,通常直接逮捕。
- 数罪并罚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期间犯罪的,新罪与原罪将数罪并罚。即使原罪未判决,新罪的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会独立进行,最终合并量刑。
实务影响:
- 新罪的成立可能导致原罪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评估失效,直接增加实刑概率;
- 若原罪已判决缓刑,新罪的成立将导致缓刑撤销,执行原判刑罚与新罪刑罚的合并。
建议:
- 若已因新犯罪被没收保证金,需立即委托律师介入,评估新罪的证据链条及量刑空间,争取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
- 若原案件仍在取保候审期间,务必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及时到案等),避免任何可能被认定为“违反规定”的行为;
- 若面临数罪并罚,律师可协助梳理两罪的量刑平衡点,例如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取新罪的轻缓处理,从而降低合并量刑的幅度。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新罪类型、原罪阶段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实务经验提供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