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调查令怎么填写才正确-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婚姻家庭

财产调查令需按以下规范填写才正确,填写时需确保信息完整、格式规范、法律依据明确:

  1. 标题与编号
    标题统一为“财产调查令”,编号需与法院内部案卷编号一致(如“(202X)XX法调字第XX号”),避免重复或遗漏。

  2. 法院信息
    需写明出具调查令的法院全称(如“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法院公章。公章需清晰可辨,避免模糊或错盖。

  3. 当事人信息

    • 申请方:写明申请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
    • 被调查方:明确被调查对象(个人或单位)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注册地址。
      若被调查方为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机构,需注明具体分支机构名称(如“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
  4. 调查内容
    需具体列明需调查的财产类型及范围,例如:

    • 银行存款(需注明开户行及账号,若未知可写“全部账户”);
    • 不动产(需注明地址、产权证号);
    • 车辆(需注明车牌号、车型);
    • 股权、债权、保险、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
      避免使用“等”“其他”等模糊表述,确保调查目标明确。
  5. 调查令有效期
    需注明起止日期(如“自202X年XX月XX日至202X年XX月XX日”),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5日,特殊情况需法院书面说明理由。

  6. 法院联系人及权限

    • 写明法院指定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 明确调查令的权限范围(如“仅限查询”“可复制材料”“可调取档案”等);
    • 注明“被调查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7. 法律依据
    需引用具体法律条款(如《民事诉讼法》第6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增强调查令的合法性。

  8. 注意事项

    • 调查令需由法院院长或授权法官签发,代理人无权签发;
    • 申请人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调查必要性及财产线索;
    • 调查令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法院存档;
    • 调查结束后,申请人需在3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法院。

示例模板(供参考):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财产调查令  
(202X)XX法调字第XX号  

申请人:张三,男,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被调查人:李四,男,XX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调查内容:  
1. 李四名下在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的全部账户存款信息(含账号、余额、流水);  
2. 李四名下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不动产(产权证号:XXXXXXXX)登记信息;  
3. 李四名下车牌号为XXXXXX的车辆登记信息。  

有效期:自202X年XX月XX日至202X年XX月XX日。  

法院联系人:王法官,电话:XXXXX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公章)  
202X年XX月XX日  

若填写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被调查单位拒不配合、调查内容不明确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务经验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