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有中止吗-张鑫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阶段是可以中止的。这一结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该条款指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里的“犯罪过程”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涵盖了从犯罪预备到犯罪实行再到犯罪结果发生的整个链条,因此,犯罪预备阶段自然也被包含在内。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构成要件

  1. 自动性:

    • 行为人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主动放弃犯罪意图,而不是因为外部的强制因素(如被警方发现、被抓捕等)或客观障碍(如无法获取作案工具等)而被迫停止。这种自动性体现了行为人内心的转变和选择,是犯罪中止的核心特征之一。
  2. 彻底性:

    • 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原来的犯罪计划,并且不再有任何继续实施犯罪的意图或行为。这意味着行为人不仅停止了当前的犯罪预备行为,而且也不会在未来再次尝试实施相同的犯罪。这种彻底性确保了犯罪中止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有效性:

    • 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及时停止了犯罪预备行为,因此有效地预防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不仅保护了潜在的受害者免受侵害,也维护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法律后果

对于中止犯,法律给予了从宽处理的待遇:

  •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那么法律将不会对其施加任何刑事处罚。
  •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表示,如果行为人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犯罪,但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如准备了犯罪工具但未使用,或造成了轻微的财产损失等),那么法律将对其减轻处罚,以体现对其主动放弃犯罪、悔过自新的鼓励和支持。

举例说明

以盗窃为例,甲为了盗窃乙家财物,已经购买了开锁工具并踩好了点,计划某晚动手。但在实施盗窃行为前,甲良心发现,主动放弃了盗窃的念头,并将开锁工具丢弃。在这个案例中,甲的行为就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因为甲已经开始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预备),而后又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放弃了犯罪(犯罪中止),且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因此应当免除处罚。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行为人虽然为犯罪做了准备,但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就已经放弃了犯罪意图,且没有造成实际损害:这种情况通常被视为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而非单纯的犯罪预备。因为行为人已经表现出了主动放弃犯罪的意图和行动,符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 如果行为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这则构成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因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它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的原因是否出于行为人自己的意志。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阶段是可以中止的,且若行为人满足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悔过自新的鼓励和支持。如果你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