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实质和案例有哪些-唐玲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当公民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 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这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权益的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测或推测。

  2.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时实施,不能提前进行事前防卫,也不能在事后进行报复。

  3. 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行为必须直接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防卫。

  4. 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防卫人必须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且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而采取行动。

  5. 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不能明显超过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则构成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处罚。不过,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案例

  1. 昆山反杀案:

    • 案情:刘海龙持刀砍击于海明,于海明在夺刀过程中反杀刘海龙。
    • 判决:法院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 分析:此案中,刘海龙的不法侵害已经升级为严重暴力(持刀行凶),于海明的防卫行为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构成正当防卫。
  2. 赵宇见义勇为案:

    • 案情:赵宇在制止李某对邹某施暴的过程中,拉扯中致李某受伤。
    • 判决:赵宇的行为从涉嫌故意伤害到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予起诉。
    • 分析:此案中,赵宇的防卫行为针对正在进行的家庭暴力,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构成正当防卫。这也体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和支持。
  3. 于欢案(防卫过当):

    • 案情:讨债人员非法拘禁于欢母子,并侮辱其母。于欢持刀捅刺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
    • 判决:一审认定故意伤害罪(无期徒刑),二审改判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五年)。
    • 分析:此案中,虽然讨债人员的不法侵害持续存在,但于欢的防卫手段超出了必要限度(使用刀具致命性攻击),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被判定为防卫过当。这提醒我们,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必须严格控制防卫行为的手段和强度。

法律建议

  • 面对侵害时:应优先尝试躲避或寻求帮助,必要时再适度反击,避免过度使用暴力。
  • 保留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保留现场证据(如监控录像、录音等),以便后续维权。
  • 了解法律: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和适用范围,以便在面临不法侵害时能够正确行使权利。

如果你或他人面临不法侵害,且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可以依法采取防卫行为。但务必注意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适度性,避免构成防卫过当或其他违法行为。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