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刮蹭双方都停车后双方都走了,是否算逃逸,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双方均明知发生刮蹭事故,但为逃避责任而故意离开,则构成逃逸;若因不知情或存在紧急情况、正当理由而离开,并事后积极处理,则一般不构成逃逸。
详细分析:
明知发生事故却故意离开的情况:
- 主观故意逃避责任:如果双方在刮蹭后都明知发生了事故,但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目的,如不想承担赔偿责任、避免行政处罚等,而故意不停车处理,直接驾车离开现场,这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例如,在停车场内,两车发生轻微刮蹭,双方驾驶员都下车查看了情况,但随后都选择驾车离开,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或处理事故,这种行为就属于逃逸。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能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逃逸者的驾驶证还可能被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若逃逸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如因逃逸致人死亡,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不知情或存在紧急情况、正当理由而离开的情况:
- 不知情:如果双方在刮蹭后,由于某种原因(如未察觉到碰撞、车辆噪音掩盖了刮蹭声等)确实未意识到发生了事故,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这种情况通常不被视为逃逸。但需要注意的是,要证明自己在离开时确实不知情并不容易,可能需要提供合理的证据和解释,如车辆的行驶记录仪数据、碰撞痕迹的分析等。
- 紧急情况或正当理由:如果双方在刮蹭后,因突发的紧急情况(如车上乘客突发重病、需要紧急送医等)或正当理由(如需要查看车辆受损情况、联系保险公司等)而不得不离开现场,但在离开前或事后采取了合理的措施(如留下联系方式、告知管理人员、积极协商赔偿等),则不认定为逃逸。例如,一方驾驶员在刮蹭后,因接到家人重病消息,紧急情况下留下联系方式并告知保安后离开送医,事后又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这种行为就不构成逃逸。
建议与指导:
- 保持冷静与理智:在发生刮蹭事故时,无论情况如何,都应保持冷静与理智,及时停车查看现场情况,并与对方车主协商处理。避免因情绪激动或逃避责任而做出错误的决定。
- 留下联系方式与证据: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现场,应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等),以便后续处理事故时提供证明。
- 积极配合调查与处理:无论是否知情或有无正当理由,都应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以便公正处理事故。同时,也要积极与对方车主协商赔偿事宜,避免纠纷升级。
总之,刮蹭双方都停车后双方都走了是否算逃逸,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任何情况下,逃避责任都不是明智的选择。建议车主在发生类似情况时,务必保持冷静、理智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