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受伤后办残疾证需要什么材料-迟国威律师|法行宝
2026-04-11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受伤后办理残疾证所需材料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还是调整残疾等级。以下是针对不同情况的详细解答:

一、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

  1. 个人书面申请:

    • 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当前身份、因战因公负伤时所在的单位、身份、时间、地点、负伤详细原因、经过及部位、目前伤残情况等。
    • 需本人手写签名(如本人不能书写,可由其利害关系人或所在单位代写并附说明),并注明申请日期。
  2. 照片及身份证明:

    • 申请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
    • 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 单位公函(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 内容包括申请人参战或执行公务的事由、时间、地点,申请人因战因公负伤经过、负伤后处理情况、申请人个人对导致伤残的事件和行为是否负有过错责任,本单位对申请人因战因公评定残疾等级申请的审核意见,本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 公函应编印文号,并加盖印章。
  4. 特殊身份证明(如适用):

    • 申请人是人民警察的,应当提交人民警察证复印件、由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授予警衔审批表》。
  5. 因战因公致残经过证明:

    • 属在执行公务中负伤,须提供相关证明(如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接处警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等)。
    • 交通事故中意外负伤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意外事件需要通过第三方认定或仲裁的,应提供损害赔偿协议、调解协议书、民事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6. 医疗证明材料:

    • 负伤时首次治疗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
    • 后续治疗及近6个月内伤残部位的医疗诊断材料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
    • 其中听力、视力残疾须提供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听力4项、视力5项检查。
    • 门诊病历原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

二、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

  1. 个人书面申请:

    • 内容包括申请人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因战因公负伤时所在部队番号、职务,致残时间、地点、部位、原因及详细经过;在部队未评残原因以及目前伤残情况。
    • 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2. 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原始医疗证明:

    • 档案记载是指本人档案中所在部队作出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治疗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等确切书面记载。
    • 原始医疗证明是指军人服役期间由其原所在部队军以上单位指定的军队医院出具的能说明其致残原因、残疾情况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或者加盖出具单位相关印章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等。
  3. 退役军人登记表或退役军人证。

  4. 照片及身份证明:

    • 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 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5. 单位公函(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

    • 内容同新办评定残疾等级中的单位公函要求。
  6. 医疗证明材料:

    • 因战因公负伤致残部位后续治疗及近6个月内的医疗诊断材料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
    • 以职业病申请评残的,须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

三、申请调整残疾等级

  1. 个人书面申请:

    • 内容包括申请人评残部位当前状况及对工作或生活的影响、近期治疗情况。
    • 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2. 原批准和历次调整残疾等级的申报审批档案材料、原残疾证件。

  3. 医疗证明材料:

    • 申请人伤残部位近6个月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就诊病历及医院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 调残部位必须与伤残抚恤档案中记载的伤残部位一致,且排除其他原因导致残情加重的情形。

请您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前往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