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的责任书逾期不认可怎么办-付恒勇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交通事故

针对您提出的“交警开的责任书逾期不认可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程序作出的,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并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您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如果您对交警开具的责任书有异议,并且希望进行复核,那么您需要在收到责任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明确载明您的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这是法律规定的复核期限,逾期提交的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

在复核过程中,重新认定机关(通常是地市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会对您的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包括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当等。如果重新认定机关认为您的复核申请有理由,那么它可能会对原责任认定进行修改或撤销,并作出新的责任认定。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认定只有一次,重新认定决定是对该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

如果您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或者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对重新认定决定仍然不服,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比如与对方协商、通过调解组织调解,或者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提出并接受法院的审查判断。

最后,我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责任认定的依据和过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您注意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以免错过重要的法律救济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