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深化银税互动 企业授权与银行数据使用权利如何平衡-曾文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经济纠纷

结论概述

两部门深化“银税互动”工作中,企业授权与银行数据使用权利的平衡,核心在于严格遵循企业授权原则、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和保密责任,并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设计保障双方权益。 结合新闻背景,税务总局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依企业授权提供信息”,并强调“最小必要授权原则”,这为平衡双方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以下从法律框架、权利义务关系、技术保障、风险防范四个维度展开分析。

1. 法律框架:企业授权是数据使用的合法性基础

根据《通知》要求,银行获取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必须以“企业明确授权”为前提,这体现了《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原则——“告知-同意”规则(《民法典》第1035条)。具体而言:

  • 授权形式:企业授权需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明确,内容应包括数据使用范围(如贷款审批、风险评估)、期限及用途,避免模糊表述。
  • 授权撤销权:企业有权随时撤销授权,银行需在收到撤销通知后立即停止数据使用并删除已获取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5条)。
  • 法律后果:若银行未经授权获取或使用数据,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或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6条),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新闻背景关联:截至2025年底,全国银行业通过“银税互动”发放贷款15.7万亿元,但若授权机制不健全,可能引发大规模数据滥用风险。《通知》通过“严格依授权提供信息”的强制性规定,从源头规范了数据流动。

2. 权利义务关系:银行的数据使用限制与企业的知情权

银行在获得授权后,其数据使用权利受以下限制:

  • 最小必要原则:银行仅能获取与信贷审批直接相关的纳税信息(如纳税等级、缴税记录),不得超范围收集(《数据安全法》第32条)。
  • 目的限制原则:数据使用需严格限定于授权目的(如贷款发放),不得用于营销、风控模型训练等其他场景。
  • 企业知情权:银行需向企业披露数据使用方式、存储期限及第三方共享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

企业权利保障:若银行违反上述限制,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税务部门投诉,要求终止银行的数据接入权限;
  2. 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银行违规行为;
  3.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3. 技术保障:区块链与隐私计算的应用

《通知》鼓励银行与税务部门采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平衡数据利用与安全:

  • 区块链: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银行可验证纳税信息真实性,但无法直接获取原始数据,降低泄露风险。
  • 隐私计算:利用多方安全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在数据不离开税务系统的前提下完成信贷模型训练,确保企业数据“不出域”。

案例延伸:某地试点中,银行通过隐私计算技术分析企业纳税数据与贷款违约率的关联性,模型准确率提升20%,同时企业原始数据未离开税务系统,实现了“数据可用性”与“安全性”的双重保障。

4. 风险防范:定期监督与动态调整机制

为平衡长期合作中的权利义务,需建立以下机制:

  • 定期审查:税务部门与银行需每季度检查数据使用记录,确保符合授权范围(《网络安全法》第21条)。
  • 动态授权: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授权范围(如扩大数据共享以获得更高额度贷款),银行需同步更新数据使用策略。
  • 应急预案:若发生数据泄露事件,银行需在24小时内向税务部门和企业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数据安全法》第57条)。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金融行业的警示与建议

警示意义:

  • 合规成本上升:银行需投入更多资源建设数据安全体系,可能推高“银税互动”贷款成本。
  • 技术依赖风险:若过度依赖区块链等新技术,可能因技术漏洞导致系统性风险。

建议:

  1. 银行:建立“授权-使用-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向企业披露数据使用效果(如贷款审批通过率);
  2. 企业:在授权时明确数据使用“负面清单”(如禁止共享至关联企业),增强对数据的控制力;
  3. 监管部门:制定“银税互动”数据使用标准合同,减少企业与银行间的协商成本。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案例:某企业因未仔细阅读授权条款,导致银行将其纳税数据共享至第三方征信机构,影响企业其他融资渠道。企业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诉银行,最终获赔5万元。

启示:

  • 企业授权前需仔细审查条款,明确数据使用范围;
  • 银行需以显著方式提示关键条款(如加粗、弹窗确认),避免因格式条款无效承担责任;
  • 监管部门可提供授权模板,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若您在“银税互动”中遇到数据授权争议或银行违规使用数据的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案情提供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