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知晓行贿情况也会因单位行贿负责哪吗-唐培锋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刑事辩护

结论:法人不知晓行贿情况,并不意味着其一定不会因单位行贿而承担责任,是否担责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一、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2. 主观要件:单位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3. 客观要件:单位实施了行贿行为,即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利益。
  4. 情节要件:行贿行为情节严重,如行贿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法人不知晓行贿情况时的责任分析

  1. 法人作为单位代表的责任:

    • 法人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常代表单位行使职权。如果法人不知晓行贿情况,但行贿行为是由单位其他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且该行为符合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那么法人是否担责需看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职责。
    • 如果法人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且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职责,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等,那么法人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法人仍需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2. 法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 如果法人不仅不知晓行贿情况,而且行贿行为也并非由法人直接参与或指使,但法人作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单位行贿罪中可能因未履行管理职责或监督义务而承担一定的责任。
    • 在这种情况下,法人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是否对行贿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以及是否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职责。如果法人无法证明自己无责,那么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3.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推定: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法人长期疏于管理、对单位内部行贿行为视而不见或默许纵容等,司法机关可能会推定法人对行贿行为知情或应当知情,并据此追究其刑事责任。
    • 此外,如果法人明知单位存在行贿行为而故意隐瞒或包庇,那么法人将构成共犯或包庇罪,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三、法律建议

  1. 加强内部控制: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行贿行为的发生。
  2. 提高法律意识:法人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法律意识,确保单位在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谋取不正当利益。
  3. 积极配合调查:如果单位涉嫌行贿犯罪,法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或减轻责任。

总结:法人不知晓行贿情况并不意味着其一定不会因单位行贿而承担责任。是否担责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包括法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职责、是否对行贿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等。因此,建议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提高法律意识,并在涉嫌犯罪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