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和认定书是二选一吗-曲运超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和认定书并不是二选一的关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1.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定义与性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成因以及当事人责任等所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评价。
    • 作用与意义: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划分责任、进行赔偿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它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 出具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

    • 定义与性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后所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和解和互谅互让。
    • 作用与意义:调解书是当事人之间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它有助于简化程序、降低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出具条件:调解书的出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协议,且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两者关系:

    • 并非二选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调解书并不是相互排斥或二选一的关系。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先出具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认定书的结果,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可以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认定书是调解书的基础和前提,它为调解提供了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调解书则是认定书之后的一种可能结果,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意愿和赔偿安排。

建议:

  •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及时获取认定书。
  • 如果当事人希望就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 无论选择调解还是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当事人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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