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债务人连本带息还款,但利息能否得到支持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有约定利息的情况
若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等债权凭证中明确约定了利息(如年利率、月利率等),且利息标准未超过法律保护的最高限额(目前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则起诉时可同时主张本金和利息。法院会根据约定及法律规定判决债务人偿还本息。
例如:若约定年利率15%,而起诉时一年期LPR为3.85%,则15%未超过四倍(15.4%),利息主张会被支持。
未约定利息但逾期还款的情况
若双方未约定借期内利息,但债务人逾期未还款,债权人可主张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
利息超过法定上限的情况
若约定的利息超过LPR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仍可主张本金及合法范围内的利息,但超出部分需自行承担损失。
例如:约定年利率20%,而起诉时LPR四倍为15.4%,则法院仅支持15.4%的利息,剩余4.6%不予保护。
特殊情形: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均为自然人,且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即使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也无权主张借期内利息,但可主张逾期利息(按LPR计算)。
例如:甲借给乙10万元未约定利息,乙逾期未还,甲只能主张本金及从逾期日起按LPR计算的利息。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