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是在鉴定机构做 还是在医院-夏娟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是由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进行,既不是单纯在鉴定机构做,也不是在医院做。具体分析如下:

  1. 鉴定主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该委员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属于法定鉴定主体。

  2. 鉴定流程中的机构角色

    • 医院的作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医疗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安排工伤职工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医院仅负责提供医学诊断、检查报告等基础材料,不直接出具鉴定结论。
    • 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材料,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康复情况等,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 关键区别

    • 鉴定机构≠医院:医院仅提供医学支持,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 鉴定机构≠社会第三方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具有行政性,必须由法定委员会组织,社会上的司法鉴定机构无权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温馨提示: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如有具体案件需要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