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委托书是委托人与受托人(通常为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确立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文件,其核心要素及要求如下:
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信息
- 委托人需明确姓名、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主体信息;
- 受托人需注明姓名(或机构名称)、执业证号(或机构资质证书号)、联系方式及执业地址。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919条,委托合同需明确双方主体身份,以确保代理行为合法有效。
委托事项与权限范围
- 需具体列明委托事项(如代理诉讼、参与谈判、签署文件等),避免使用“全权代理”等模糊表述;
- 若涉及特别授权(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等),需单独列明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风险提示:权限不明可能导致代理行为无效,例如未明确授权和解,律师擅自签署和解协议可能引发纠纷。
委托期限与终止条件
- 明确委托起始日与终止日(如“至本案一审终结止”),或约定终止条件(如“委托人书面通知解除”);
- 若为阶段性委托(如仅代理立案阶段),需注明阶段划分及对应权限。
实务建议:建议设置“自动终止条款”,如“受托人未在30日内启动委托事项,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
费用与支付方式
- 需约定代理费金额(或计算标准,如按标的额比例)、支付时间节点(如签约时付50%,结案时付50%);
- 明确是否包含差旅费、公证费等额外费用,及报销流程。
合规要点: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风险代理收费不得超过标的额的30%,且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双方权利义务条款
- 委托人义务:如实提供证据、配合代理工作、按时支付费用;
- 受托人义务:保密义务、勤勉尽责义务、定期汇报义务。
典型条款示例:“受托人应每周向委托人书面汇报案件进展,重大事项需24小时内通知。”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 约定违约情形(如受托人未按时出庭)及违约金比例;
-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及管辖法院/仲裁机构)。
风险提示:未约定违约金时,违约方仅需赔偿实际损失,可能低于预期。
签字盖章与生效条件
- 委托人需本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为律师的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 若委托人为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建议注明“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加建议:
- 若委托境外律师或机构,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 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交法院/仲裁机构备案一份;
- 涉及财产处置的委托书,建议同步办理公证以增强效力。
如有具体案件类型(如刑事辩护、商事仲裁)或特殊需求(如跨境委托),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化条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