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您提出的关于在两个单位从事粉尘工作并查出尘肺病,做工伤认定时是否只提供现在单位材料的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
首先,尘肺病作为一种职业病,其形成具有连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往往是在较长时间的职业活动中因所处特殊职业环境日积月累慢慢形成的。因此,在确认工伤责任主体时,不能单纯地从工作时间长短来认定。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并明确职业病的发生与用人单位的关联。如果之前的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您离职前的职业病诊断报告,且证明您在离开时并未患有职业病,那么这将是确认工伤责任主体的重要依据。
现在,针对您的问题,做工伤认定时,不能仅提供现在单位的材料。您需要提供全面的职业史和生产性粉尘接触史,包括在所有从事过粉尘工作的单位的相关信息。这是因为工伤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您在整个职业活动中的粉尘接触情况,以确定职业病的发生与哪个或哪些用人单位有关。
具体来说,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在提供这些材料时,您需要确保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之前的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您离职前的职业病诊断报告,且该报告对您有利(即证明您在离开时并未患有职业病),那么您也应该将其作为重要证据提交。
最后,我建议您在申请工伤认定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详细、更专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