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若老人去世前立有遗嘱将财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有异议而需去法院诉讼时,诉状的撰写需包含标题、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受诉法院、落款等部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 标题:一般写“民事起诉状”。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即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的子女。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被告:一般是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其的子女,同样要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相关信息。如果有多个被告,按顺序依次列明。
- 诉讼请求
- 明确请求法院判决确认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认为遗嘱存在无效情形)。例如,若遗嘱不是老人真实意思表示,可请求确认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重新分配遗产。
- 要求按照法定继承重新分配老人的遗产,明确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比如请求判决原告继承老人名下某房产的几分之几份额,或者继承老人存款中的多少金额等。
- 事实与理由
- 事实部分:详细陈述老人去世的时间、遗嘱订立的情况(包括订立时间、地点、在场人等)、遗嘱的内容(明确遗产的范围和分配方式)。例如,老人于[具体日期]去世,于[遗嘱订立日期]在[订立地点],在[在场人姓名]的见证下订立遗嘱,将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由被告继承等。
- 理由部分:阐述认为遗嘱无效或者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比如,如果认为遗嘱是受胁迫订立的,要说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被告以何种方式胁迫老人订立遗嘱,导致遗嘱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胁迫订立的遗嘱无效,所以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 证据和证据来源
- 列出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老人的死亡证明,证明老人已经去世,继承开始;遗嘱原件或复印件,用于证明遗嘱的存在和内容;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以便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还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能证明遗嘱订立时老人受胁迫的录音、录像等。
- 说明证据的来源,例如死亡证明是从哪个医院或者公安机关获取的,遗嘱是老人亲手交付还是从其他地方取得等。
- 受诉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继承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要写明向哪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此致[具体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 落款:由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示例:
民事起诉状
原告:[原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民族],职业:[具体职业],工作单位:[单位名称],住[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民族],职业:[具体职业],工作单位:[单位名称],住[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诉讼请求
- 请求判决确认老人[老人姓名]于[遗嘱订立日期]所立遗嘱无效;
- 请求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老人[老人姓名]的遗产,原告继承老人名下位于[房产地址]房产的[X]%份额;
- 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老人[老人姓名]于[老人去世日期]去世,生前于[遗嘱订立日期]在[订立地点],在[在场人姓名]的见证下订立遗嘱,将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由被告继承。然而,该遗嘱是被告以[具体胁迫方式,如在老人病重时威胁不给予治疗等]胁迫老人订立的,并非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因此,该遗嘱应属无效,老人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原告作为老人的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如所请。
证据和证据来源
- 老人[老人姓名]的死亡证明,由[出具证明的医院或公安机关名称]出具,证明老人已去世,继承开始;
- 遗嘱复印件,由被告提供,证明遗嘱的存在和内容;
- [证人姓名]的证言,[证人姓名]住[证人住址],其可证明被告胁迫老人订立遗嘱的事实。
此致
[具体法院名称]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x]份
起诉人(签名):[原告姓名]
[起诉日期]
在撰写诉状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详细且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