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后给了两年又不给了还能再申请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抚养费的支付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一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支付义务,被执行人就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如果被执行人在支付了两年后又不履行支付义务,这明显违反了法律文书的规定,也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法院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您的申请后,会依法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来保障您的权益,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法院可以直接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以确保抚养费的支付。
查封、扣押、拍卖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拥有房产、车辆等资产,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并在必要时进行拍卖,以变现资产来支付抚养费。
限制高消费:法院可以禁止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档交通工具,限制其入住高档酒店等行为,以对其施加一定的经济压力。
纳入失信名单:法院还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对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严重影响,进而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经营活动。
在申请再次强制执行时,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提供书面申请:您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况。
提供原生效法律文书:您需要提供原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以证明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提供未履行的证据材料:您还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未履行支付义务的证据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以证明被执行人确实未按照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支付义务。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您还可以考虑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需要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行为和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并可能需要通过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您直接向公安报案来实现。
最后,我建议您在强制执行未果期间,可以积极寻求司法救助与社会支持,如向民政部门申请临时生活困难补助或通过社区、妇联等机构获取基本生活保障。同时,您也应定期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关注其经济状况变化,以便在发现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时及时申请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