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方无保险、对方有交强险且负主要责任(70%)的情况下,您方可以主张由对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您方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 以下是具体分析:
1. 交强险的赔偿原则:无责方也可获赔,但需区分责任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强险的赔偿不以责任划分为前提,而是采用“分项限额”原则:
关键点:即使您方无保险,对方作为有责方,其交强险仍需在限额内赔偿您方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等),无需考虑责任比例。
2. 您方损失的赔偿顺序:先对方交强险,后按责任比例分担
具体流程如下:
3. 您方无保险的后果:需自行承担己方应赔部分
由于您方未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若对方也有损失(如车辆维修、人员受伤),您方需在交强险限额内(若您方有车应投保而未投保)或按责任比例直接赔偿对方。但本案中您方无人员受伤,此点不影响您方向对方索赔。
4. 实务建议:及时固定证据,协商或诉讼解决
总结:您方虽无保险,但对方交强险仍需在限额内赔偿您方损失,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权利,避免因拖延影响赔偿。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