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时 偷税漏税怎么处理-宋媛媛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经济纠纷

在公私合营的情境下,若涉及偷税漏税行为,其处理方式与一般的偷税漏税案件在法律原则上是一致的。以下我将结合您提供的参考信息,详细阐述偷税漏税的处理流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偷税漏税行为的认定

偷税漏税行为通常表现为纳税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刘月娥通过签订“阴阳合同”、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即构成了偷税行为。

二、偷税漏税的处理流程

  1. 税务稽查与立案:

    • 税务机关在接到举报或发现偷税漏税线索后,会进行初步调查,确认存在偷税漏税嫌疑后,会正式立案进行稽查。
    • 在稽查过程中,税务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账簿、记账凭证、合同、银行流水等,以证明纳税人的偷税漏税行为。
  2. 税务处理与处罚:

    • 根据稽查结果,税务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纳税人进行税务处理,包括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
    • 同时,税务机关还会对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等。罚款的幅度通常根据偷税漏税的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一般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3. 移送司法机关:

    • 如果偷税漏税行为构成犯罪,税务机关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办。
    •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由于刘月娥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等情形,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三、相关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一条第二项将“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收入、财产”的行为明确规定为逃税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议与提醒

  • 认清法律底线:纳税人应准确理解税收法律政策,如实申报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隐匿收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 树立合规意识:纳税人应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 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如果接到税务机关的稽查通知,纳税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和信息。

总之,偷税漏税行为是违法的,不仅会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追究。因此,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