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申请人 提供被告 被申请人 送达地址线索确认书怎么填-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行政纠纷

《送达地址线索确认书》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民事诉讼、仲裁或执行程序)及法院/仲裁机构要求调整,但核心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素,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一、基础信息部分(必填)

  1. 案件信息

    • 明确标注案件类型(如“民事一审”“仲裁申请”“执行案件”)、案号(如有)、法院/仲裁机构名称。
    • 示例:“案件类型:民事一审;案号:(2023)沪01民初123号;受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当事人信息

    • 原告/申请人:填写全称(自然人需写姓名+身份证号,法人需写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电子邮箱)。
    • 被告/被申请人:同上,需确保信息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一致。
    • 示例:“原告:张三,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1234;被告:李四,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5678”。

二、送达地址线索部分(核心)

需分情况填写被告/被申请人的实际送达地址,并提供线索来源说明:

  1. 已知明确地址

    • 直接填写详细地址(省、市、区、街道、门牌号),并注明线索来源(如“被告户籍登记地址”“合同约定联系地址”“物业提供的实际居住地址”)。
    • 示例:“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XX室;线索来源:被告户籍登记信息”。
  2. 地址不明确但有线索

    • 若被告下落不明,需提供可能找到被告的线索(如工作单位、关联公司地址、经常居住地社区、最后已知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线索的可靠性。
    • 示例:“送达地址线索:被告可能在其配偶王五名下房产(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号)居住;线索来源:邻居证言及水电费缴纳记录”。
  3. 电子送达方式

    • 若同意电子送达,需明确接收文书的电子邮箱、传真号或司法平台账号(如“上海移动微法院”),并确认该方式为有效送达途径。
    • 示例:“同意电子送达,接收邮箱:lisi@example.com;确认该邮箱为被告常用邮箱”。

三、法律后果告知与确认

需包含以下声明(可引用法条增强效力):

  1. 真实性承诺:当事人需承诺所填地址真实、有效,并同意法院/仲裁机构按该地址送达。

    • 示例:“本人/本单位确认上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若因地址不实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95条)”。
  2. 地址变更告知义务:明确若送达地址变更,需在3日内书面告知法院/仲裁机构,否则原地址视为有效。

    • 示例:“若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本人/本单位将及时书面告知受理机构,逾期未告知的,原地址继续有效”。

四、签署与日期

  1. 当事人签字/盖章:自然人需手写签名并捺印,法人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 填写日期:需与提交确认书的日期一致。

注意事项

  1. 证据留存:若送达地址依赖第三方线索(如物业、邻居),建议附相关证明材料(如物业证明、证人联系方式)。
  2. 多地址填写:若被告有多个可能地址,可按优先级依次填写,并注明“优先送达地址为XX”。
  3. 仲裁程序特殊要求:仲裁机构可能要求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专用格式,需提前与仲裁秘书确认。

示例模板(供参考):

送达地址线索确认书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案号:(2023)沪01民初123号;受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张三,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XXXX1234  
被告:李四,身份证号3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5678  

送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XX室(线索来源:被告户籍登记信息)  
电子送达:同意,接收邮箱:lisi@example.com  

本人确认上述地址真实有效,若因地址不实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愿承担《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的法律后果。若地址变更,将及时书面告知法院。  

签署:李四(手写签名)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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