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种情况通常构成三方调解协议。具体分析如下:
三方协议的构成要件
根据《人民调解法》及相关司法实践,调解协议的”方数”取决于参与主体的独立性。当协议中存在一个申请方与两个被申请方,且三方均具有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各自承担不同比例的赔偿责任、履行不同义务等),即构成三方协议。例如:
需注意的例外情形
若两个被申请人实际为同一利益主体(如夫妻共同债务、合伙企业债务),或协议中明确约定”两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即申请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权利),则可能被认定为两方协议。此时,被申请人内部虽可能存在责任划分,但对申请人而言仍视为单一义务主体。
实务建议
若您已签署此类协议,可进一步提供具体条款内容,我可协助分析是否存在主体认定风险或义务分配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