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经济犯罪有病保外就医怎么处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具体条件判断的复杂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患有疾病的罪犯都能获得保外就医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保外就医的批准。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则只有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一特定情形下,才可能获得暂予监外执行。
接下来,我们具体分析经济犯罪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和流程:
病情诊断:
社会危险性评估:
审批流程:
特殊规定: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曹某某虽然患有多种严重疾病,且病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但由于其在犯罪期间和服刑期间表现出较高的社会危险性,如拒不认罪悔罪、威胁恐吓证人、扬言报复社会等,因此最终法院并未批准其保外就医的申请。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罪犯在申请保外就医时,不仅需要满足病情诊断的条件,还需要通过社会危险性的评估。如果罪犯的社会危险性过高,即使其病情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也可能因为这一因素而不被批准。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病情和社会危险性等多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