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状中涉及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部分,可以按照以下要点来撰写,以确保内容清晰、合法且具有可操作性:
- 明确共同债务的范围与性质
首先,在诉状中需清晰列明双方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债务发生的时间、金额、用途(如购房、购车、子女教育、医疗等);
- 债权人信息(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借款合同或借条等凭证);
- 债务是否已到期、是否已部分偿还、剩余未偿还金额;
- 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如《民法典》第1064条,即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示例表述:
“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购买位于XX市XX区房产(房产证号:XX)向XX银行申请贷款XX万元,贷款期限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截至起诉时尚有本金XX万元及利息XX元未偿还。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 提出共同债务的分割或承担请求
根据债务性质及双方经济状况,可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之一:
- 平均分担: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双方经济能力相当,可请求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债务;
- 按比例分担:若一方收入显著高于另一方,或债务主要由一方使用(如一方经营企业借款),可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按比例分担(如60%、40%);
- 由一方承担并补偿另一方:若一方自愿承担全部债务,或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如一方赌博借款),可请求法院判决债务由一方承担,并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已偿还部分的补偿(如有)。
示例表述: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对上述XX银行贷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XX元各承担50%的偿还责任,即每人偿还本金XX万元及利息XX元;若一方未按判决履行,另一方有权就未偿还部分向对方追偿。”
- 要求法院确认债务承担后的追偿权
为避免一方承担债务后另一方拒不补偿,可在诉状中明确请求法院确认追偿权,即:
- 若一方实际偿还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超出部分;
- 追偿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及因追偿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示例表述:
“若一方实际偿还的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请求法院确认该方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超出部分,并由另一方承担因追偿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 附相关证据材料
在诉状中需注明已提交的证据清单,以支持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包括但不限于:
- 借款合同、借条、银行流水等证明债务存在的凭证;
- 债务用途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医疗发票、子女学费收据等);
- 双方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用于支持按比例分担的请求);
- 其他相关证据(如一方赌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用于证明债务非共同债务)。
注意事项:
- 共同债务的认定需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为前提,若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赌博、非法借贷),需明确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
- 若债务涉及第三方债权人,需注意诉讼程序(如是否需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避免判决与债权人权利冲突;
- 诉讼请求需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以确保法院能够直接裁判。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调整诉状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