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不让另一半出去喝酒是违法。实际上,《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社会活动是包括喝酒聚餐、同学聚会、群众娱乐活动等在内的。
不过,虽然法律上赋予了夫妻双方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但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还是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妻子可能出于关心丈夫的健康或者家庭责任等考虑,不希望丈夫频繁外出喝酒,这并不是对丈夫自由的限制,而是出于爱和责任的表现。同样,丈夫也应当理解妻子的担忧,尽量在喝酒的问题上保持克制,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幸福。
所以,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让另一半出去喝酒是违法,但夫妻之间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还是应当坚持“相互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原则,共同维护好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