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法院二次执行躲避 也不回电话 法院怎样对他处罚-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30 行政纠纷

被执行人若在法院二次执行中躲避且不接电话,法院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若被执行人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具体表现为:

    • 公开失信信息(如通过法院官网、信用中国平台等);
    • 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购买不动产等);
    • 影响其社会信用评价(如限制贷款、招投标、政府补贴等)。
  2. 罚款或拘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妨碍执行行为,法院可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若二次执行中仍躲避,法院可结合其主观恶意程度,直接适用罚款或拘留措施。

  3. 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若被执行人行为符合《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如隐藏、转移财产,暴力抗拒执行等),法院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若罪名成立,被执行人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务建议:

  • 若您是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或行踪信息,协助法院定位被执行人;
  • 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您可申请恢复执行(如发现其新财产);
  • 若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等恶意行为,您可另行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追回被转移财产。

温馨提示:执行程序需严格依法进行,法院会综合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主观恶意等因素决定处罚措施。若您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操作或证据收集,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