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审理 开完庭 缺席一方又提交证据 如何处理-畅军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25 行政纠纷

在缺席审理且开完庭后,缺席一方又提交证据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与真实性

    • 法院首先会对缺席一方新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其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即该证据是否能够证明案件中的某个事实或争议点。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新提交的证据若能证明合同签订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 同时,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合法、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比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窃听、偷拍等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获得的证据,通常会被排除在外。
    • 还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即证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况。例如,对于一份书面文件,要核实其纸张、墨迹、签名等是否真实。
  2. 根据不同审理阶段进行处理

    • 若案件仍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如果新证据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且经审查具有关联性、合法性与真实性,法院一般会允许该方进行补充质证。这是因为法庭辩论终结前是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举证质证的阶段,允许补充质证有助于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例如,在一审普通程序中,法庭辩论终结前,缺席一方提交了关键证据,法院会组织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然后根据质证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 若案件已进入法庭辩论终结后至判决前阶段:此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该证据。如果新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且缺席一方有正当理由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提交,法院可能会决定再次开庭,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和辩论。例如,缺席一方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在病情好转后及时提交了关键证据,法院可能会考虑再次开庭。但如果缺席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证据,法院可能会不予接受,并按照已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
    • 若案件已作出判决:缺席一方在判决后提交证据的,如果该方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寻求救济。在申请再审时,需要提交新证据,并说明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法院会对新证据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再审。例如,缺席一方在判决后发现了新的书证,能够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3. 考虑对诉讼程序和对方当事人的影响

    • 如果接受缺席一方新提交的证据并组织质证,可能会延长诉讼周期,增加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因此,法院在处理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例如,如果新证据的提交导致案件需要再次开庭,法院会尽量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减少对双方当事人的不便。
    • 对于对方当事人,如果缺席一方新提交的证据对其不利,对方当事人有权进行反驳和质证。法院会保障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例如,对方当事人可以对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反的证据进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