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翟芳桐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刑事辩护

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指的是犯罪行为没有达到犯罪人主观上预期的犯罪既遂状态,这是犯罪未遂的一个核心特征。具体来说,这一状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且均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的:

  1. 行为未实行终了:

    •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某种意外情况或外部干扰,未能将其认为完成犯罪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例如,在入户盗窃的情境中,犯罪人刚进入屋内还未来得及翻找财物,就因为听到外面的警笛声而匆忙逃离,此时盗窃行为尚未实行终了,即构成犯罪未遂。
  2. 行为实行终了但未发生特定危害结果:

    • 犯罪人已经完成了自认为完成犯罪所需的全部行为,但预期的危害结果并未出现。以故意杀人罪为例,如果犯罪人开枪射杀被害人,虽然已经完成了开枪这一行为,但子弹偏离目标,被害人并未死亡。由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要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此这里由于结果未发生,也属于犯罪未得逞,即犯罪未遂。
  3. 未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 有些犯罪的既遂除了要求实施一定行为和产生危害结果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的要素。如果这些要素不具备,即使实施了行为并产生了一定结果,也仍然属于犯罪未得逞。例如,在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如果犯罪人虽然实施了部分拐骗、绑架等行为,但最终未能实际控制住妇女、儿童,那么也属于犯罪未得逞,即犯罪未遂。

需要强调的是,“犯罪未得逞”并不意味着犯罪行为人一点成果都没有取得,而是指他们没有达到主观上追求的、由刑法所规定的作为既遂标准的犯罪结果。例如,在盗窃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已经控制了财物但由于被发现而逃跑,未能最终将财物转移为自己所有或第三人所有,那么就构成盗窃未遂;同样,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杀害行为但由于被害人反抗或他人阻止等原因未能杀死被害人,也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虽然犯罪未遂的行为人未能达到其犯罪目的,但由于其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犯罪是否未遂以及“犯罪未得逞”的具体情形,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人的行为、预期的危害结果以及是否满足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