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儿子十八岁以后需要上大学,父亲不管了是否违法”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更而消除。然而,当子女年满18周岁,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后,父母的一般抚养义务在法律上会相应减轻或终止,但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在所有情况下都不再对子女负有任何责任。
关键在于,如果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通过离婚协议或其他方式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期限至子女大学毕业或达到其他特定条件,那么这一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这意味着,即使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父亲仍然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参考,如果父亲和母亲在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明确约定了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大学毕业为止,那么父亲在子女上大学期间仍然有义务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如果父亲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子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父亲履行抚养义务。
当然,如果父亲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继续支付抚养费,他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减免或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但这需要父亲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经济状况确实发生了变化,且这种变化是导致他无法继续支付抚养费的合理原因。
综上所述,如果父亲在子女未成年时通过协议约定了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大学毕业,那么他在子女上大学期间仍然有义务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如果父亲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建议父母在离婚或协商抚养事宜时,能够本着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合理安排抚养事宜,并尽可能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