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级第一次未评上过了一年多还能评吗-李朋起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伤残评级第一次未评上过了一年多还能评吗”的问题,我可以给您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伤残评级并非一次性评定后就不能再次申请。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自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您或您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您的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您是有权利重新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的。

具体来说,对于因工伤导致的伤残,如果工伤复发或者您认为伤残情况有所变化,可以在1年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同样,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人员,如果经鉴定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但申请人认为伤病残情况发生了变化,也可以在1年后重新向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另外,如果您是持证残疾人,且您的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了变化,那么您或您的法定监护人也可以提出申请,经区残联同意后,到评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这种情况下,通常也是要求在前次鉴定满1年后方可申请重新评定,但如果1年内确实因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评定,您需要提供病历、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最后,我想提醒您的是,无论您是因为工伤还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都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