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表工资总额怎么填-赵许江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备案表中的工资总额应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月工资总额进行填写,需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具体说明如下:

  1. 工资总额的构成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工资总额包括:
  • 计时工资(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 计件工资(按产量或工作量计算的报酬);
  • 奖金(如绩效奖金、年终奖);
  • 津贴和补贴(如交通补贴、餐补、高温津贴);
  • 加班加点工资(需明确是否包含在合同总额中);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病假工资、产假工资等)。

注意:若合同中约定工资包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需在备注中说明,避免后续争议。

  1. 填写原则
  • 真实性:必须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金额一致,不得虚报或漏报;
  • 完整性:需涵盖所有货币性收入,非货币性福利(如住宿、培训)无需计入;
  • 明确性:若工资结构复杂(如“基本工资+提成”),建议备注说明提成计算方式或范围。
  1. 常见问题处理
  • 试用期工资:若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不同,需按实际阶段填写,或注明“试用期工资XX元,转正后XX元”;
  • 工资调整:若合同期内工资可能调整(如年度调薪),建议填写当前约定金额,并在备注中说明调整机制;
  • 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填写的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备案可能被驳回。

示例:
若劳动者月工资由“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奖金2000元(浮动)+交通补贴500元”构成,则工资总额应填写7500元,并在备注中注明“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或地方性规定(如部分城市要求单独列明加班工资基数),建议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场景为您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