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申请书需围绕待抵销债务在诉讼中的特殊情形展开,核心在于证明该债务存在合法抵销权且符合法定抵销条件,从而排除对特定财产的执行。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模板框架:
一、撰写逻辑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原第227条)及《民法典》第568条(债务抵销规则),当事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需证明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若待抵销债务已进入诉讼程序,需重点论证:
- 抵销权已依法成立(如双方互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到期且无禁止抵销情形);
- 诉讼中的债务不影响抵销的合法性(如诉讼仅涉及债务金额或效力,不否定债务本身存在);
- 执行行为可能损害其抵销权益(如强制执行导致抵销目的无法实现)。
核心论证路径
- 事实层面:明确双方债务的具体内容、形成时间、到期日及金额,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诉讼材料);
- 法律层面:引用《民法典》第568条说明抵销的法定条件,结合诉讼进展论证抵销权未因诉讼丧失;
- 程序层面:指出执行行为与抵销权的冲突(如执行法院未审查抵销主张即扣划财产)。
二、执行异议申请书模板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XXX,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XXX,信息同上。
执行法院:XXX人民法院。
案号:(XXXX)XX执XX号。
异议请求:
- 请求中止对(具体执行标的,如银行账户存款XX元、房产XX)的执行;
- 请求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XX债务(金额XX元)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XX债务(金额XX元)依法抵销。
事实与理由:
债务抵销的合法性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互负债务:
-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债务:因XX合同(编号XX)产生,金额XX元,到期日XX年XX月XX日(附证据1:合同、对账单);
-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债务:因XX合同(编号XX)产生,金额XX元,到期日XX年XX月XX日(附证据2:合同、催款函)。
- 抵销条件成就:双方债务均已到期、种类品质相同(均为金钱债务),且无《民法典》第568条禁止抵销情形(如根据性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
诉讼不影响抵销权行使
- 虽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债务正在(XX法院)诉讼中(案号XX),但诉讼仅涉及债务金额或效力争议,不否定债务本身存在(附证据3:起诉状、传票);
- 根据《民法典》第568条,抵销权为形成权,一经通知对方即生效,无需以诉讼结果为前提。申请人已于XX年XX月XX日向被申请人送达《抵销通知书》(附证据4:通知书及送达证明),抵销已成立。
执行行为损害抵销权益
- 执行法院未审查抵销主张即扣划申请人财产(附证据5:执行裁定书、扣划凭证),导致申请人无法通过抵销实现债权,显失公平;
- 若继续执行,将造成申请人双重履行债务(既需向被申请人支付XX元,又无法通过抵销收回XX元),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民法典》第56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 证据充分性:需附抵销通知书、债务合同、诉讼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证明抵销权成立及执行行为违法性;
- 时效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异议;
- 后续程序:若异议被驳回,可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通过另诉确认抵销权后申请执行回转。
如需进一步分析诉讼中债务的具体情况或调整异议策略,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