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9-05 行政纠纷

在撰写行政诉讼中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时,我们需要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并且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异议人的请求和理由。以下是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的示例,供您参考:


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申请人):[您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民族]族,住址:[具体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如有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需写明其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申请执行人:[对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住址:[具体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

被执行人:[对方姓名](如与申请执行人不同时填写),[性别],[出生日期]出生,住址:[具体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停止对[执行标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地址、车辆牌照、银行账户等]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一、执行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因[具体纠纷事由]一案,已由[相关法院名称]作出了[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贵院正在对[执行标的具体描述]进行执行。

二、异议理由

  1. 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异议人认为,该执行标的实际上属于异议人所有/异议人与该执行标的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如租赁、抵押等)。具体理由如下:[详细阐述执行标的与异议人的关系、相关事实依据,如购买合同、产权证明、租赁协议等]。

  2.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异议人认为,贵院的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如执行依据错误、执行程序违法、未依法通知异议人等。具体表现为:[详细说明执行行为存在的违法或不当之处,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以支持自己的异议理由]。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证据和证据来源:

  1. [证据名称1],如购买合同、产权证明等,证明异议人对执行标的享有合法权益。
  2. [证据名称2],如租赁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明异议人与执行标的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
  3. [其他相关证据],如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等,证明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执行行为的违法性。

(以上证据均附于申请书后,并注明证据来源和证人姓名、住所,如无可不写)

此致

[执行法院名称]

附:相关证据材料[列出所附的证据材料清单及简要说明]

异议人(签名或盖章):[您的签字或盖章]

日期:[填写申请日期]


在撰写执行异议申请书时,请务必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准确的表述,确保申请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相关证据材料应充分、有力地支持您的主张。如有需要,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