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诉讼中断中止什么意思-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行政纠纷

“无诉讼中断中止”意味着在某个法律纠纷或案件中,既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也没有出现诉讼中止的情况。下面我将从诉讼中断和诉讼中止两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个概念:

诉讼中断

诉讼中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法律制度。这些法定事由包括:

  1. 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如债权人通过书面、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催讨债务,要求义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2.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如义务人出具还款计划或口头承诺还款。
  3. 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权利人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其他同等效力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破产、宣告失踪或死亡、诉前保全、临时禁令等,以及申请强制执行、追加当事人、主张抵销等行为。

若案件中未出现上述情形,则视为无诉讼中断。这意味着诉讼时效期间未被打断,将按照原定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中止

诉讼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因出现法定特殊情形,导致诉讼程序暂时停止的法律制度。当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这些法定情形包括: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3. 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5. 本案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6.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如发现新证据但获取需要时间,且该证据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时。

若案件中未出现上述情形,则视为无诉讼中止。这意味着诉讼程序未被暂停,将继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综合解释

“无诉讼中断中止”表明,在某个法律纠纷或案件中,既没有发生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法定事由(诉讼中断),也没有出现导致诉讼程序暂时停止的法定情形(诉讼中止)。这通常意味着案件正在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进行,没有受到外部因素的干扰或中断。

建议:

  • 若你正在处理一个法律纠纷或案件,并希望了解其诉讼时效或诉讼程序是否受到中断或中止的影响,可以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法定事由或情形。
  • 若你对诉讼时效或诉讼程序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