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概述:结合2026“清马”新闻背景,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选手损伤是否担责,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选手损伤,志愿者需担责;若因一般过失且符合免责情形,可能无需担责;若志愿者受组委会指派且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损,可能由组委会担责。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志愿者自身责任角度
- 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马拉松赛事中,若志愿者存在故意行为,例如故意绊倒选手,或者存在重大过失,比如明知赛道有危险却未提醒选手,导致选手损伤的,志愿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选手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 例如,在某马拉松赛事中,一名志愿者看到选手即将超过自己支持的选手,便故意伸脚绊倒该选手,导致选手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志愿者就需承担侵权责任。
- 一般过失且符合免责情形
- 如果志愿者只是一般过失,且符合一定的免责情形,可能无需承担责任。比如志愿者在正常引导选手过程中,因选手自身突然改变奔跑方向,导致志愿者来不及反应而发生碰撞,造成选手轻微损伤,且志愿者在事件发生后积极采取救助措施,此时志愿者可能无需承担责任。不过,对于是否属于一般过失以及是否符合免责情形,需要结合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组委会责任角度
- 志愿者受组委会指派执行职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在马拉松赛事中,志愿者通常是受组委会的招募和指派为选手提供服务,属于执行组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如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造成选手损伤,且该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那么组委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例如,志愿者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在补给站为选手递水,因递水动作不当导致选手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组委会需承担责任。组委会承担责任后,如果认为志愿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向志愿者追偿。
- 组委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组委会作为马拉松赛事的组织者,对赛事现场的安全保障负有主要责任。如果组委会未对志愿者进行充分的培训,导致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选手损伤;或者未在赛道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使得选手在志愿者服务过程中因环境因素受伤,组委会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比如,组委会没有对志愿者进行急救知识培训,当选手出现突发状况时,志愿者因不懂急救方法而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选手损伤加重,组委会就需为未尽到培训义务承担责任。
特殊情况角度
- 选手自身过错
- 如果选手自身存在过错,例如不听从志愿者的合理引导,强行闯入禁止区域,导致自己受伤,那么选手自身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减轻志愿者或组委会的责任。
- 例如,志愿者明确告知选手前方赛道正在维修,禁止通行,但选手不听劝阻,强行通过导致受伤,此时选手自身需承担主要责任。
- 不可抗力因素
-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地震、暴雨等)、意外事件(赛道旁建筑物突然倒塌等)导致选手受伤,且志愿者在该事件中不存在过错,那么志愿者通常无需承担责任。不过,志愿者仍需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减少选手的损失。
对公众的启示:对于志愿者而言,在参与赛事服务时要严格遵守组委会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因自身行为给选手造成损伤。对于赛事组委会,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完善赛事的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选手受伤的风险。对于选手,要遵守赛事规则,听从志愿者的引导,保障自身的安全。如果在马拉松赛事中发生志愿者造成选手损伤的情况,各方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若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