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起诉离婚期间,对方搬走后您是否可以更换门锁密码,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房屋产权归您个人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若房屋产权登记在您个人名下,且无其他特殊约定(如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房屋为共同共有),您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更换门锁密码。即使对方搬离,您更换密码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但需注意保留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产生的争议。
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屋为婚内购买且未约定归属,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即使对方搬离,您单方面更换密码可能涉及侵犯对方对共同财产的占有权。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若对方搬离后仍主张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需通过书面合同或遗嘱设立并登记。若对方未依法设立居住权,其主张无法律依据,您更换密码不构成违法。但若对方曾以书面形式约定居住权(如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方可暂住房屋X年”),则需按约定履行,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